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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立法后评估专家研讨会召开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立法后评估专家研讨会召开
发布科室:信息中心    发布作者:寄生虫病所    

受国务院法制办和卫生部的委托,寄生虫病所于20082009年承担了《〈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立法后评估》课题,现已完成现场调查、数据资料整理和总结,并通过了国务院法制办和卫生部组织的结题验收工作。为进一步宣传《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推动血防工作,计划将“《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立法后评估总结报告”出版发行,为此,我所邀请了江苏、湖南、湖北、安徽和江西省等有关专家,在3月上旬和下旬,分别在江苏和湖北省召开审稿会议,对该报告进行修订审稿。

与会专家根据防治工作经验及《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为依据,对该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该报告对《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中有关血吸虫病防治的核心制度和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了客观评估,重点对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中所涉及的相关制度和措施进行了评估。通过对《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中涉及的人畜粪便管理、有螺地带管理、血吸虫病病人救助和血吸虫病联防联控等核心内容在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四川和云南等7个血吸虫病流行省的血吸虫病防治区进行多层次的调查和评估。评估结果充分说明了《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所制定的内容符合血吸虫病流行病学、防治现场实际情况和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现状。同时,与会专家也对该报告的文字措辞等提出了修改意见,要求在用词语句等方面更加丰富严谨。

与会专家希望能尽快出版该报告,以进一步推动我国血防工作的进程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4-01-14 10:4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