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上海市卢湾公安分局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责任制,继续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3月22日汤林华所长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上海市卢湾公安分局签定了2007年度的安全工作责任书。
在此基础上,3月29日,汤林华所长与本所处室负责人签定了所2007年度的安全工作责任书(部分处室负责人由于出差没有签约的近期将补签)。
为使安全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到人,希望各处室在4月份完成处室内部的2007年度安全签约工作。
3月30日我所获得了2006年度“上海市平安单位”称号。
人 保 处
2007年4月2日
附:我所2007年度安全工作责任书 ----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