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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收集处理实验室废物的通知
关于统一收集处理实验室废物的通知
发布科室:信息中心    发布作者:shen    

各处室:

    根据《寄生虫病所实验室废物处理规范及管理规定》要求,我处将对实验室废物实行统一收集管理,并按规定交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处理。请各处室按照有关要求对实验室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损伤性废物)、预处理,并正确包装。于每周一、三、五下午100~130时交到废弃物暂存室(一号楼南侧原变电房的专用收集桶)内。同时,请做好登记工作。届时,我处将安排人员予以配合。

 

注: 感染性废物收集袋和利器收集盒请到二号楼401室领取。

      联系人:李小红。

 

后勤服务处

2007年8月16日

文章录入:shen    责任编辑:shen    发布时间:2014-01-14 10:3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