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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顺利实现全省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目标
云南省顺利实现全省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目标
发布科室:信息中心    发布作者:shen    

按照《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确定的目标,云南省经过县级自查、省市联合考核验收,表明全省达到了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

20091117,云南省向卫生部递交了《云南省人民政府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云南省血吸虫病传播控制达标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的请示》[云卫发1177]。为此,卫生部组织卫生、农业、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卫生部血吸虫病专家咨询委员会部分委员为成员的评估组,于20091130-124云南省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工作(以下简称“达标工作进行评估

评估组抽取了鹤庆、永胜和洱源3个县作为现场评估县,现场考察了鹤庆县漾弓江河道治理工程、永胜县三川镇稻田养鱼与沟渠硬化血防工程、 洱源县三营镇家畜圈养、集中式中温沼气池和卫生改厕等血防综合治理工程。查阅和审核了鹤庆、永胜和洱源县血防工作资料,重点审核了档案资料建立的完整性、规范性及数据之间的逻辑性、真实性等。

省级和10个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县的资料显示,县级向市级、省级呈报的达标资料较为完整,省级对县级、市级的考核程序符合《血吸虫病防治地区达标考核验收方案》的要求。

现场考察表明,血防综合治理项目中,农、林、水等相关部门实施的项目主要安排在血吸虫病重点地区,不仅取得了血防效益,而且取得了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提高了疫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

依据《血吸虫病控制与消灭标准(GB15976-2006)》和评估结果,评估组认为云南省达到了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

血吸虫病防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尽管云南省目前达到了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这只是实现了血防工作中的阶段性目标。但是,血吸虫病传播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依然存在,稍有疏忽,极有可能出现疫情反复。因此,为巩固血吸虫病防治成果,继续推进防治进程,建议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努力实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远期目标;加强疫情监测,不断提高防治能力和科学防治的水平。

 

文章录入:shen    责任编辑:shen    发布时间:2014-01-14 10:43:41